首例!心理咨询干预机制引入抚养纠纷案件,“情法同行”解心结
近日,九龙坡法院首次在抚养纠纷案件中引入心理咨询干预机制,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征询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关于抚养问题的真实意愿,同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抚慰。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实施后,我们在审理此类纠纷时都要对子女的真实意愿进行询问。”该院民一庭王法官谈到,“但如何获知子女的真实意愿,在司法程序上采取何种方式,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亦无统一标准。同时,在征询过程中如何避免造成对子女的心理伤害以及对亲子关系的伤害,也是我们实际办案中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
今年8月,在王法官承办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对年满十二周岁的独生子王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了争议,双方均强烈要求获得王某的抚养权。审理过程中,细心的王法官发现,父母近年来无休止的争吵以及在离婚期间对王某抚养权的争夺,对目前处于青春期的王某的心理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使其出现了厌学、焦躁不安等情况,同时表示出对父母离婚以及父母要求其选边站队的强烈抗拒。考虑到上述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在征询子女真实意愿的程序中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干预机制。
“心理咨询工作制度是我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心理咨询师提前介入到案件审理程序中,将对子女心理疏导和征询其真实意愿结合起来,也是我们的一次创新尝试。”
心理咨询师接受委托后,结合前期了解的王某的成长环境和生活、学习状况等背景,与王某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对其出现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抚慰,帮助其分析现状、规划未来。经过多次沟通,王某在心理咨询师的专业引导下,心理状态得到较大平复,同时也向心理咨询师表达了对父母离婚的理性看法,以及离婚后愿意跟随哪一方共同生活的真实意愿。据了解,王某在学校也逐渐变得开朗、积极,学习成绩有了明显进步。
近年来,九龙坡法院持续深化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先后制定《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方案》《心理咨询工作流转办法》等系列工作制度,通过组建专业家事审判团队、打造专业家事审判区以及发布家事审判“一本通”和“二书二令”等举措,推动构建家事审判新格局,强化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提高家事审判工作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23年以来,该院审结家事纠纷案件676件,调解率达到42%,较上年同比提升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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